高度重视 周密部署 努力做好教材招投标试点工作
—在全国中小学教材招投标扩大试点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副司长
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 王强
同志们,经过一天半的会议和讨论,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扩大试点工作会议就要闭幕了。会议开始时,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改革司司长,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组长范恒山同志对中小学教材招标投标扩大试点工作,作了全面的动员,从改革形势要求的高度,强调了深入进行试点的重要意义,对做好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新闻出版总署发行司副司长张福海同志、教育部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副主任曹志祥同志和我委价格司程行云同志,结合各自部门的职能就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做了发言。先期试点的安徽、福建和重庆也介绍了他们试点的情况。结合分组讨论的情况,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关于讨论中反映较多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招标方式和范围
这次扩大试点,我们将第一轮试点普遍采用的邀请招标方式明确调整为公开招标,并将面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标改为面向全部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区域招标以及招标教材原创出版单位。主要考虑是:采取面向本地区邀请招标的方式,有可能导致部分省市因为出版发行市场竞争主体较少,不具备招标的基本条件,最终造成招标只能走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而且,近年来各地已陆续将出版发行单位整合组建为出版集团、发行集团或合二而一,如果扩大试点仍然面向本地区进行并实行邀请招标,已无实际意义。实行公开招标和面向全部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区域招标,有利于加快教材出版发行市场竞争格局的形成,探索完善竞争机制的途径和办法,逐步打破租型出版和发行环节的行政性垄断及地域分割,避免邀请招标和面向本地区招标出现的问题,并在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方面有所突破。同时,也有利于发现和及早研究解决试点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为下一阶段面向全国教材招标投标工作积累经验。至于教材原创单位的招标适应范围,现在大家对文件的理解有些岐义,我们将对此进行研究。
(二)关于发行投标人准入条件
这次扩大试点的重点,就是积极培育和引入市场竞争主体,形成出版发行市场的竞争性市场,打破中小学教材租型出版和发行环节的行政性垄断。目前出版的市场竞争局面已经形成,发行市场的竞争局面尚未形成。因此,这次扩大试点我们调整了发行市场准入条件,不再设定所有制限制,并将发行投标人的资质界定由“主营书刊发行的独立法人单位”调整为“主营图书、报纸或期刊发行且具有总发行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目的就在于积极培育和引入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教材发行竞标,形成教材发行市场的适度竞争,打破教材发行环节的行政性垄断。第一轮发行试点时对发行投标人资质条件的设定没有做到对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一视同仁。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要求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及国务院今年发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这次扩大试点我们取消了对发行企业所有制方面的限制,致力于创造和形成发行市场平等竞争的环境。在放宽发行市场准入的同时,考虑到与《出版管理条例》的衔接以及中小学教材发行的特殊性,为了保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并逐步规范发行市场秩序,客观上需要具备相当实力和经验的发行机构参与发行投标,由此文件规定参与发行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总发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