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些东西它都应该公布给投标人看。如果公布给投标人看了,一旦这个项目是非法,谁敢去发布?哪个律师敢去给它出意见呢?如果律师给出一个法律意见书,跟那个公告一起公告?律师在这里起的绝不仅仅是来挣钱的一个角色,他要用自己本身的信誉,为这个国家,为这个社会,行使这种监督权。所以我觉得关于这个中介机构招标,就发布公告阶段,如果这样的东西,有很多的非法项目,我在源头上就卡死它了,就不可能出现后面那么多的问题。
回来说这个招标阶段,发布招标公告的阶段,我觉得律师在这里不是说要拉业务,是要代表整个社会对它进行监督,尤其是用纳税人钱的项目。这里需不需要公信力,有没有公信力的问题,我觉得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要让我们所有纳税人都知道,他就得透明到这种程度。上市公司,我们说是有公信力的公司,很多人要买他的股票,招投标的过程中,国家重点、国家大型建设项目,用的都是纳税人的钱,所以这种攻信力是很重要的。
在评标的阶段,因为招标人本身可能不了解法律,这就需要懂法律的人来帮我评价这个做法是不是合法的?如果合法,我对这个中标候选人就不提疑异了,我就确认中标就得了,但是如果说经过法律专家的审查说它这个里面是有问题的,甚至这里面可能有虚假的问题,骗取中标的问题,如果发现这样的问题,我作为招标人就有权利跟中介代理机构对你给我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有疑异。
做律师的人也好,包括搞法律的人也好,我觉得挣钱是其次的,关键是希望这个市场能得到净化,能得到进一步的公平、公正的完善。
朱建岳:律师进入招投标业务的路径问题
我们从去年专业委员会的成立,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就是律师在招投标领域里面他的作用,他的地位,他到底是干什么的。目前的现状是招标过程当中,一般这里面所有涉及到法律文件都是由招标单位一手统揽,他帮业主把所有的文件都做好,所有规范性的东西都做好到招标活动中,最后协助签定合同。
这个过程当中,以前或者现在基本上是没有法律专家参与的。
我认为,在招投标领域法律实践活动当中律师应该有地位,为什么呢?刚才很多部门也谈到这个情况,我也注意到刚才张处长谈到的情况,当时说起草招标法的时候,工程技术经济专家本身有法律的,因为某一件事划掉了,因为划掉了,我很欣慰,说明这个以前就意识到这个问题了,只是中间出现了这么一个插曲,导致目前现在想在招投标领域安排法律这方面专家没有法律依据。
北京市建委在网上发布消息吸收一些法律专家,我报了名,我跟他们交谈的时候,他们向我提了一些问题,问的是招投标领域的一些问题我听起来是非常简单的问题,这说明什么?说明这块市场还是非常有的,就是因为闭塞,没有法律专家的参与。我认为现在实际上大家都认为这个东西是特别重要的,律师参与这个招标活动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特别高兴这件事情,今天我们召开这么一个活动,我觉得大家至少认为,从重要性上都认为有这个必要。这是第一点。
此外,我想谈谈律师怎么进入招投标业务,路径在哪里?刚才各位专家谈到这个问题就是说做评审专家,做评审专家我觉得重要的途径也是展示我们律师风采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舞台,在评审专家里面有律师了,评审专家说有律师出场,这里面的一些争论的问题就交给律师解决这个问题。我觉得还有一个路径,这个可能需要立法或者我们的部门制定规章的时候需要有一个规定,就是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制度。对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你的招标文件里面合同规范是不是符合法律的要求,这个问题就是律师给我出法律意见,出了之后领导问起来说我有律师的法律意见了,具体的不要审查了。招标的管理机构备案部门文件过来,我就要法律意见书了,不用问符不符合,不符合的话找律师不就完了吗?我觉得这也是我们的路径。同时律师为投标人,就是你的投标文件是不是符合招标文件,是不是违法,做出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制度,我觉得这也是我们律师将来想要在这方面做的一个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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