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决定将“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并入“省综合招投标中心”,省直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自行设立的招标投标平台予以撤销。今后,省级招标投标活动主要依托“省综合招投标中心”进行。 通知要求,凡属国家和省投资的水利、交通、能源、城建等建设工程,达到规模标准的,都要进入省综合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投标;国家和省在各市州县的投资项目,经省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后,可按属地原则实行招标投标。